莆田乙炔氣體安全說明
莆田乙炔氣體是一種碳氫化合物,碳與氫的比例按質量計約為12:1(前者占92.3%)。它是無色的易燃氣體,比重略輕于空氣。純度為的乙炔是無味的,但通常上炔氣體則有一種明顯的蒜味。
莆田乙炔氣體在空氣中燃燒時,其火焰會釋放出強烈的熱、光并且冒煙。乙炔、乙炔-空氣和乙炔-氧氣混合氣的著火溫度,根據(jù)其組成,初壓、初溫及水氣含量的不同而各異。作為一個典型的例子,含有乙炔30%(體積)的空氣,在大氣壓力下能在約305℃(581°F)時著火。乙炔—空氣及乙炔—氧氣混合物的燃燒極限,同伴也取決于初壓、初溫及水汽含量。乙炔在大氣壓力下的空氣中燃燒上限約為80%(體積計),燃燒下限為2.5%(指乙炔)。在有火源的情況下,乙炔在一定的壓力、貯器容器及形狀條件下,會劇烈地分解。
莆田乙炔氣體能較容易地液化和固化。然而在液態(tài)及固態(tài)情況下,著火時,除非采取特殊的封閉條件,否則將有十分猛烈的爆炸產(chǎn)生。氣態(tài)乙炔與空氣或氧氣若以一定的比例組合,著火即會爆炸。在一定條件下,具有一定壓力的氣態(tài)乙炔,也可以產(chǎn)生爆照性的分解,但經(jīng)驗指出,人們一般可采用(100Kpa)15lbf/in2(表壓)的壓力作為較安全的壓力上限。應當禁止在超過100kpa(15lbf/in2)的壓力下生產(chǎn),用軟管或管道輸送或使用乙炔,或是在200kpa(30lbf/in2)(絕壓)時用于焊接及有關用途。
如果使用特殊的設備,則乙炔可以在超過100kpa(15lbf/in2)的壓力下使用。當在超過100kpa(15lbf/in2)的壓力下用乙炔進行化學合成時,或是在用大口徑管道輸送的地方,必須采取措施來防止一旦著火時火焰的傳播,將一些小直徑管道裝在大直徑管道中,被推薦作為一種阻火措施。
為防止莆田乙炔氣體進行分解,在氣瓶中裝入一種具有微小細胞結構的多孔性充填物料,以使氣態(tài)的“自由”乙炔無法集聚。這種多孔性物料是以丙酮或其他溶液進行飽和的。在那里,乙炔實際上是被溶解了,這兩種特性—多孔性填料的特性及溶劑的特性---結合,就使這種氣瓶中的乙炔,在中等壓力下不會有產(chǎn)生爆炸分解的危險(大的氣瓶許可壓力在21.1℃(70°F)時為1720kpa(250lbf/in2).波動范圍是0.5℃(1°F)的溫度變化時應著壓力上升或下降約17kpa(2.5lbf/in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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